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要求,掌握机关党建工作动态,特制定机关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市级机关党建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
2、根据党工委委员联系机关基层党组织分工,例会由具体分工联系的工委委员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可几个系统合并召开。
3、例会主要内容:传达市委和上级机关党工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文件精神;总结交流上一季度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季度机关党建工作;通报市级机关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考核机关党建工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在机关开展情况。
4、实行党建例会签到制度,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党建例会的情况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内容,支部书记经常无故不参加党建例会,酌情扣分。
5、党建例会研究部署的下一季度机关党建工作以《要点》的形式印发各基层党组织。